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蒸湘法院高效审结一起重点工程纠纷
2026-02-06 17:11: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周楚天 | 点击量:754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楚天)​“蒋总,你也别太谦虚了,之前沟通我也不太积极,公司管理上也缺乏经验。下次有机会继续合作”。近日,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一楼接待室,两家公司老总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后,紧紧握住了对方的手,甚至还相互打趣开起了玩笑。谁能想到,这和谐温暖的一幕背后竟是一起复杂而激烈的工程纠纷。

合作破裂生僵局,对簿公堂起争执

2022年5月,湖南某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南某温泉有限公司就“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机电工程签订总承包合同,项目初期合作推进有序。但随着工程逐步开展,双方在工程款支付进度、材料供应时效、工期节点认定及工程质量标准等核心事项上产生严重分歧,合作关系急剧恶化,陷入僵持状态。

“我们按照节点施工,产值报表也报了,但工程款支付总是滞后,材料到场也慢,现场工人和机械大量窝工,成本天天在增加!”湖南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回忆时仍感无奈。

“施工方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偏离既定计划,现场管理水平未达到项目整体要求,已影响工程推进,我方不得不做出退场的决定。”湖南某温泉有限公司亦持明确异议。

2023年底,湖南某温泉有限公司向湖南某建设有限公司正式出具《限期退场通知书》通知解除合同。此后,双方就工程结算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矛盾进一步激化。湖南某建设有限公司遂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湖南某温泉有限公司同步提起反诉,要求对方赔偿工程质量修复损失。

由于本诉、反诉双方诉讼总标的额高达上千万元,且案涉工程系衡阳市重点工程。案件受理后,蒸湘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匡梓精亲自调度,指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军担任审判长,带领华兴人民法庭专业化审判团队承办,并纳入院领导包案督办机制,实行“一案一策、专班推进”,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妥善处置。

争议焦点难调和,严谨庭审明真相

审判团队接手该案后,面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数千页证据材料及多轮书面质证意见,围绕“半拉子工程”隐蔽性强、界面不清、质量争议大等难题,合议庭审慎分析研判,依据民事诉讼证据相关规则,组织两轮证据交换,召开庭前会议,精准归纳核心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力求通过专业鉴定意见厘清核心争议。但司法鉴定意见出具后,双方当事人又就鉴定人员专业资质、鉴定标准适用等事项产生新的分歧,进一步加剧了案件审理的焦灼态势。

庭审是定分止争的核心环节,为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合议庭依法准许当事人提出的鉴定人出庭作证申请,精心制定庭审预案,有序组织庭审活动,现场庭审历时一整天,全程规范高效,双方依次举证、质证,鉴定人当庭接受质询,就当事人提出的数十个针对性极强的问题逐一作出答复。合议庭随后根据庭审情况及时督促鉴定机构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为实质化解纠纷夯实事实根基。

民生关切放首位,司法引导寻最优

“刘法官,经济上的账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慢慢算,但我们公司背后是上百个农民工家庭。工程款被长期拖欠,他们的工资怎么保障?”湖南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庭后沟通中,道出了企业面临的困境与焦虑。

“该案不仅涉及两家民营企业的重大经济利益,更关乎基本民生权益与社会稳定。必须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纠纷化解的核心考量之一,力争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刘军针对原告企业反映的“百余名农民工待薪过年”紧迫诉求,迅速将思路转向“款项可执行性”与“支付时效性”,一方面向发包方阐明遗留债务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维权与信用惩戒风险;另一方面向施工方释明部分诉请举证难度与程序耗时成本,引导当事人双方寻求能够实质性解决工程款支付、从而保障农民工工资来源的快速易行方案,推动双方从“争输赢”转向“求共赢”。

在合议庭的耐心引导与积极推动下,双方代理律师逐步缩小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认知差距,主动协助各自当事人核对工程量、工程价款等核心数据,积极斡旋双方企业高层恢复沟通对接,为后续协商和解奠定了基础。

和解协议终落地,司法护航不停歇

经过合议庭多轮“背靠背”调解、当事人直接线上微信沟通及线下面对面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共识,正式签订终局性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明确约定:“被告湖南某温泉有限公司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所欠工程款共计560万元,其中协议签订后立即支付100万元。双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及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相关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

“签协议只是第一步,督促履行、确保权益真正实现,才是关键。”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表示,“该调解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我们将持续关注协议履行情况,督促付款方按期支付,施工方收到款项后也应当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兄弟安心回家过大年”。签订协议当日,两公司负责人紧握双手、笑言再续合作,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是蒸湘区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以“崇法、尚善、守正、有为”院训为引领,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按照省高院党组“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推动涉工程、涉企业、涉民生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就地化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法治蒸湘”、“法治衡阳”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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